保安員崗位職責及工作標準
1、執行巡邏門衛、守護等保安服務任務。
2、利用科技手段和設備執行保安服務任務。
3、對發生在值勤區域的不法侵害和災害事故,及時報告客戶單位和當地公安機關,采取措施控制事態擴大,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
4、落實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等防范措施。發現值勤區域內的隱患立即報告客戶單位,并協助子以處置。
5、保安人員對值勤區域內發生的不法侵害行為應反時制止,對不法行為人應送交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處理。支特和配合公安機關和其他執法部門依法執行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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