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南粵高校畢業生就業推進行動2011就業服務月活動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1]16號)和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進一步推進2011年高校畢業生就業。按照省人社廳《關于開展南粵高校畢業生就業推進行動 2011就業服務月活動的通知》(粵人社明電[2011]52號)要求,在全市范圍開展南粵高校畢業生就業推進行動 2011就業服務月活動(以下簡稱就業服務月活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動主題:南粵高校畢業生就業推進行動 2011就業服務月活動
二、活動形式:
三、活動日期:
四、活動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就業服務月活動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公共服務的一項重要舉措。要從維護和促進社會和諧高度認識舉辦就業服務月活動的重大意義,采取有力舉措,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取得成效。為加強組織領導,我市成立了以孔繼深副局長為組長的全市就業服務月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服務管理中心),統籌領導和組織協調全市就業服務月活動各項工作。
(二)就業服務月活動安排。
1、以人力資源市場、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為平臺,大力組織現場招聘會。
2、結合實際,推動企業與當地高校的合作,實現專業、技能與崗位對接,適當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企校結對招聘活動。
3、加大工作力度,
4、繼續組織實施專項服務活動。
5、開展事業單位招聘活動, 積極組織各市、區人社部門在活動月期間舉辦事業單位招聘活動。
6、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做好“三支一扶”等就業服務工作。做好招募、派遣、培訓、補貼發放、日常管理、考核檢查、證書發放、就業服務等工作,促進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大學生就業。
7、支持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和技能鑒定。積極組織有培訓需求的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和技能鑒定,幫助其提高就業能力。
8、強化就業援助。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將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納入當地就業援助體系,建立專門臺賬,實施“一對一”職業指導和重點幫扶,并向用人單位重點推薦,或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對符合條件的人員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
9、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大力宣傳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和關心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積極宣傳用人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的好作法、好經驗。依托各類新聞媒體、基層服務平臺、服務大廳、招聘活動現場等,通過設立宣傳欄、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廣泛宣傳,主動服務。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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